今天门诊又遇到一个纠结的孕妇,怀孕时吃药了,不知道该不该要

文 / 妇产科医生邱洪涛
2019-03-23 16:05

今天门诊又遇到一个纠结的孕妇,告诉我不知道怀孕时吃药了,不知道该不该要。所以今天发个小科普,解解惑。

今天门诊又遇到一个纠结的孕妇,怀孕时吃药了,不知道该不该要

妊娠本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即使正常的妊娠,在分娩时也可能出现一定比例的出生缺陷。一部分孕妇视妊娠期用药为洪水猛兽,极端者甚至拒绝治疗,以至于延误病情。出于紧张的医患关系,一部分医生在有风险时也会劝告孕妇选择人工流产, 这不仅使孕妇接受了不必要的手术, 也给患者生育埋下了隐患。

在妊娠用药管理上,临床医生和药师应该紧密合作,虽不能保证绝对的出生安全,但从专业角度向患者提出合适的建议是应该且负责任的行为。 药物致畸除药物本身及孕妇体内代谢的特点外,还与胚胎发育有关,人胚胎发育的致畸敏感期,主要分 3 个时期。

1. 全或无时期(受精后 2 周内,末次月经第 14~28 天) 受精后 1 周内,此时受精卵还在输卵管腔中;受精后 8~14 天,受精卵刚种植于内膜,胚层尚未分化或分化程度不高,以细胞分裂为主,极易受到药物的损伤。如果受损严重,可造成胚胎死亡而发生极早期流产,是「全」;如果受损不严重,则可完全修复损伤并继续发育而不产生后遗问题,即所谓「无」。

2. 敏感期(受孕后 3~8 周,末次月经的第 29~70 天) 此时各器官高度分化、迅速发育,细胞快速分化增殖,易受到干扰与抑制,因此对药物的敏感性极高,是药物暴露致胎儿畸形的主要时期。用药不当可能导致流产、先天畸形或永久缺陷。 器官开始发育至初步形成有一定时间范围, 因此药物暴露时间不同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畸形。如神经组织致畸敏感期为受精后 15~25 天;心脏为 20~40 天;眼为 24~39 天;肢体为 24~46 天;而外生殖器在 36~55 天。

3. 低敏感期(受孕后 9~38 周,末次月经第 71~280 天) 此阶段大多数系统和器官分化已接近完成,以生长和功能发育为主,对药物敏感性降低,相对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神经系统、生殖系统及牙齿仍在发育, 神经系统的分化持续到胎儿成熟, 乃至新生儿时期,所以仍有胎儿畸形的可能。

所以这个小孩到底能不能要,需要搞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1. 什么时候开始用药? 2. 用药几天? 3. 平素月经是否规律? 4. 末次月经时间。 特殊用药需牢记 一般根据药物 FDA 分级、药物说明书(里面除孕妇使用禁忌还有药物半衰期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