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将43种抗癌药纳入医保

文 / 赣州产经新闻
2019-03-26 01:17

近日,记者从赣州市医保局获悉,为让患者用得起、买得到、质量好、价格低的救命救急抗癌药,切实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我市把抗癌药降价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来做,将国家、省谈判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截至2018年底,43种96个规格抗癌药品纳入我市医保大病特殊药品目录。

赣州将43种抗癌药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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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抗癌药降价是国务院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民生举措。为此,2015年1月1日,我市在全省统一限价谈判的基础上,将格列卫、格尼可等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以后每年根据全国、全省医保统一的限价谈判相关政策,相应增加抗癌药品种和降低抗癌药价格。同时,落实国家抗癌药税收政策调整,降低抗癌药品价格,2018年9月起,全市下调医保报销的15种医保谈判抗癌药品价格,这是2018年5月抗癌药税收政策调整后,国家推动抗癌药调税降价政策又一惠民政策;这15种抗癌药品中除治疗晚期结直肠癌患者的雷替曲塞是江西省谈判抗癌药品外,其余14种为国家抗癌药品价格,降幅在7.8%至3%之间,平均降幅为4.86%。

此外,根据全国统一规定,自2018年11月20日起,我市将阿扎胞苷等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新增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范围,执行相应的特药报销政策。新增的17种抗癌药全部用于抗肿瘤治疗,纳入医保后其价格平均降幅为56.7%,最大降幅超过70%,极大地减轻了患者负担。

在抗癌药医保报账程序上,我市通过简化特药购药备案材料,申请备案后,后续购药不需再提供病历资料;申报材料通过微信、邮箱等网上传输备案,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通过在特药定点药店、定点医院刷卡购药,直接报账,减轻患者资金垫付压力。

据统计,2018年全市有13647人次参保人使用抗癌特药,报销医保基金达8018.73万元,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的重特大疾病医药费用负担。 (钟海滨 记者 刘庆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