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员上健身搏击课 第一课摔成十级伤残

文 / 成都生活
2017-07-05 20:22

上课地点并非合同中的搏击专用区域,教练也不是合同中的教练,消费者祁女士参加第一节搏击课不到十分钟,就摔成了十级伤残。

近日,上海长宁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健身会所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付祁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0.3万余元。

记者从法院获悉,2015年12月14日,祁女士与某健身会所签订接受搏击训练的《私人/小组训练合同》,签约付款后,会所即安排教练在“私教1室”开始授课。

训练不到10分钟,在做旋转膝盖动作时,教练要求祁女士加大动作力度,祁女士一下没有站稳,摔倒在地受伤。会所工作人员随即陪祁女士去医院治疗。经诊断,祁女士左膝前交叉韧带损伤、左髌骨撕脱骨折伴脱位,当即住院治疗。后经司法鉴定,她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