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方发现精神不正常的患者办一个精神残疾证,对本人有什么影响?
我想说,一个刚发现精神不正常的患者是不符合办理残疾证标准的。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障碍病情持续1年以上未治愈,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从而影响其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根据其等级,可分为无残疾、轻度残疾、中度残疾、重度残疾、严重残疾,一般原则就高不就低。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评定精神残疾至少要在时间上符合条件,出于对患者和其他需要得到国家政策帮助的患者的负责,鉴定人员会根据患者近一年的社会适应情况、人际交往、症状特点、体征等多方面对患者进行评估。具体原则如下:
一.全面收集患者的背景资料,包括患者的患病年龄,以及病情发生发展情况,就诊经历等;
二.确定患者目前的社会功能情况及最近1年社会功能最佳状态
三.评定时应使用临床观察、询问、量表等多种方法进行
四.要使用一种以上的、标准化的、有信度和效度的、易于掌握和管理的量表进行评定
五.不同方面的精神残疾应由不同的人员进行评定
评定精神残疾的目的
1.确定患者的社会功能的缺损状况及残存的精神症状;
2.根据患者的主要问题及环境状况,确定康复方案和康复程序;
3..实施康复干预后的效果评价,并据此做出下一步的康复措施;
办理残疾证后对患者的影响,从事精神卫生工作这么多年,一例一例的患病个体的经历让我看到,如果符合精神残疾鉴定条件,最好还是要申请的,因为有残疾证后,能够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家庭的压力,包括地方政府补助、国家政策扶持,或者住院后在医疗费上的报销政策等。当然,申请办理残疾证是自愿原则,如果感觉家庭条件还不错,不想暴露患者的信息,只要病情控制较好,不出现冲动肇祸行为,是可以在家自行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