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全球哲学家和科学家对幸福的理解,对你的幸福很有参考意义
从电影中,从别人的谈话相表情里,人们都可以感受到别人的喜怒哀乐。心理学把这种能力叫做“移情”,即人可能感受到别人的情感,分享别人的感觉。这也是人类得以沟通的基础。
但另一方面,人终究无法完全体会到别人的情感;每人的内心也有相当一部分感情是无法传递、无法言说的。因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幸福感。
从理论上来说,幸福是一个多元化的概念,它包含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元素:既是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等正面因素得到实现,负面因素得以避免的心理体验;也是生存发展达到某种圆满,物质追求获得某些满足的客观体验。人的幸福度的构成不仅是达成目的的快乐的持久满足,而且还必须包含对严重损害或痛苦心理体验等否定性因素的避免。
幸福是一种瞬时感受还是一种持续的经验,学者们出于不同的考虑,持有不同的观点。有人强调瞬时的幸福感,更多的出于生理层面的感受,也有很多学者对此看法不同。设想一下,一个人面对突发事件,可能感觉到强烈幸福,但冷静下来,仔细盘算,发觉收益并没有那么大,甚至还出现了误算,那么幸福程度自然就会有所折扣。当然,也有这样的可能性,即这人以后反复体会这次带来幸福刺激的事件,越想越觉得开心,幸福的刺激一次又一次被强化,持续很长时间。
所以,瞬时的幸福和持续的经过反思的幸福是不同的。
小提示: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主要表现是富足、快乐、和谐,融洽,心想事成等。
幸福的人和家庭都有很多相近的地方,古往今来,东西方很多学者都做了大量的观察和统计。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为我们研究幸福问题带来极大的启发。原来,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幸福竟然是可以比较的,因此也就可以衡量了。人们在千百年不懈地追求幸福过程中,可能积累了丰富的关于幸福的经验,经过长期的沉淀逐渐变成了现在的常识。如此,我们就有可能通过大规模的调查研究,搞清楚带给我们幸福感受的真正源泉。
舍了幸福之外,人类当别无所求,或者说一切追求归根到底就是为了幸福;斯多葛派认为德行即幸福,德之所在即福之所在;伊壁鸠鲁则反之,声称幸福即德行,促进自身幸福就体现了德性。
功利主义者则把幸福看得超越一切,并且最早试图认真回答幸福这个问题。他们认为,生活本质上唯一好的东西是愉悦,唯一不好的东西是痛苦。幸福就是没有痛苦。但是他不够准确的描述,把人们引向对每个人利益的大致计算。固然他对痛苦给予了根本性的关注,但是很多人批评说,他们倡导的满足并不能代表所有对人类有益的东西,也不能代表幸福的全部。
对幸福的不同理解
幸福是一个永恒的人生命题,为了企及其要义,名人们对此进入了深入的探讨与研究,通过自己的思辨与感受,从不同的侧面说出了对幸福的理解。
1.哲学家对于幸福的理解
(一)柏拉图
柏拉图曾经用一种独特的方法计算出,王者的生活比独裁者的生活幸福729倍。独裁者已经拥有一切的权力和财富,但他仍然还不是最幸福的人。因为真正的幸福,包含着很多金钱和权力所买不到的东西。
他认为,幸福除了身体上的满足以外,必须包括积极性、责任感、成就感以及爱。这些东西也许在某种程度上带来了心灵的满足,但是往往会造成身体上的痛苦。为了达到满足,人们有时不惜追逐痛苦,在痛苦和折磨中感受到高尚的幸福。
(二)尼采
尼采把幸福理解为一种愉悦和满足的状态,并顺便表达了对英国功利主义传统的不满。尼采认为,功利主义者所追求的幸福目标,并不是非常远大的目标,而在追求远大目标的过程中.往往需要为崇高目的而承受痛苦、持续进行奋斗并且愿意为这目的而承担风险。
他认为,幸福就是快乐或者满足的答案过于浅显。所以我们光是这样追问问题,不可能涉及问题的本质。这个问题争论得够久了,也没得出什么结论,我们不应该再纠缠于幸福包含什么,而应该问幸福产生的基础是什么。
(三)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就注意到,面对什么是幸福这样的问题时,不同人会从不同角度回答。一些人用愉悦,一些人用荣誉,一些人用生命的艺术性,还有一些人用生命的反思或者思考来定义幸福。他认为,关于幸福的几个特征有可能达成基本的一致,它有五个要求必须满足:
1、它必须是决定性的,即包含所有的固有价值;
2、它必须是自我满足的,即不依赖于其他价值;
3、它必须是积极的,即我们必须能主动地意识到这些价值;
4、它必须是广泛可得的,而不是只能少数人拥有;
5、它必须是相对稳定的,不是那种能被任何偶然所带走的东西。
2.各个领域的科学家的观点
除了古典哲学家的研究和论证,近现代心理学对幸福的讨论也是众说纷纭。经典精神分析理论认为,幸福来源于压抑的解除,回归本原的状态;行为认知学派认为幸福是对积极思维的现实奖励;人本主义则认为幸福是伴随自我实现而产生的一种满足的体验。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科学家们也加入了这个行列,试图揭开产生幸福感的生理基础。
(一)精神心理学家
精神心理学家试图发现大脑中供幸福栖居的区域或褶皱,因为他们认定幸福是一种主观的东两,其生理机制无疑根植于大脑中心。而且他们也已通过试验证实:感到幸福者的大脑左前方叶显示出的“脑电流”更强,相反在大脑右前方叶中显示出较强的“脑电流”多是那些精神抑郁或沮丧的人。心理学家们甚至认为部分发现了人类幸福的机理——只要刺激大脑某些区域,就会使人感觉到幸福。
(二)遗传学家
遗传学家则在努力寻找能唤起幸福感的基因,以及忙于论证遗传因素对于一个人的幸福感是否能起决定作用,他们亦有很多成果,证明一个人的幸福并非完全由自己决定。
(三)经济学对幸福的研究
最近百年,经济发展异常迅速,经济变化成为影响人们幸福水平的重要因素。因而经济学家也就成为幸福讨论中最有影响的一类学者。
常识告诉我们,幸福是很难获得的,在极端贫困的条件下,想过好的生活也是很困难的。而政治经济学正是要研究如何获得好的生活,其目标是使得人们过上“体面”的生活。于是经济学作为一门“财富的学科”而得到了社会道义的支持,蕴含着“逐渐消除贫困和无知的希望”,始终要记得对幸福目标的追求。
近年来,还有的专家重新继续早期功利主义者关于效用人际可比的观点,开展实证研究。他们揭示了“偏好漂移”现象,即人的满意度根据物质水平的变化而改变。收入增加带来的幸福更多是在事前而不是事后体会到的。
当然不管幸福如何比较(人际之间或国别之间),最直接的方法莫过于询问一个人是否幸福,这个方法也被广泛运用在调查当中。但是这种调查的主要问题,仍然在于对“幸福是一个主观概念,还是一个客观事实”,学者们持有不同观点。还有些学者认为,幸福是一个准主观概念,只要满足多数人一致性的标准就可以。
在一个国家里,给定某一个时刻,收入与幸福之间的关系明显,“最高阶层群体比最低阶层的群体更幸福”。但在国家之间,收入与幸福之间的关系并不明显,穷国人的幸福似乎不比富国人少。
有人做过一个重要的区分:人均收入在50000元/年以上的国家间,幸福差异并不明显。而低于这个标准,富国比穷国更加幸福。在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等国家,幸福感随收入水平增加而增加。而且有意思的是,人均实际收入上升60%以上,按照很幸福、相当幸福、不是很幸福排列的人口比例几乎没有变化。所以总体而言,收入与幸福可能并没有正相关性。
(四)伦理学家的研究
有的专家从伦理学出发,提出了“生活质量”的观念,他们认为,我们有可能在经验上构造出一套保证“生活质量”的最低指标,在这基础上讨论幸福问题。
早在上世纪20年代,就有人做了一项关于生活质量的社会研究,催生了“生活质量的社会指标运动”,到1954年被联合国采用。2003年前后,又出现了“生活质量运动”,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们的研究。在生活质量的指标上,他们引入了一些新的指标,例如民主、社会资本、健康、工作条件和基本能力,列出了一份人类基本需求表(各方面的自由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损及一方面的自由必然会损及其他方面的自由)。该表后来被引用到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HDI中。
(五)享乐主义学家的研究
还有专家从享乐主义这个角度入手研究幸福问题。他们的立场体现了福利由快乐或幸福组成的观点。亚里士多德说过,友谊是一种美德,比财富更重要。因为友谊是幸福的一部分,所以它本身就是一个要追求的目标,而财富仅仅是达到那个目标的一个方法。
小提示:越没有朋友,从财富中得到不幸的可能性越大。贫穷的和其他不幸的人们认为朋友是唯一的避难所。
以上文章来源于刘振中著《不要误解幸福:幸福背后的心里秘密》。如有错误或侵权请联系作者。健康心理咨询,找心理学说!心理学说:普及健康心理学,推动全民心理健康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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