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镇西:也应给家长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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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长罗强在其《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及家长负担。”我非常赞成!人们在谈到中小学教育时往往会想到学生的课业负担太重,其实孩子父母的负担也不容忽视。我第一次在市长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看到对减轻学生家长负担的呼吁,我为此点赞!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没有成功的家庭教育,孩子就没有成功的未来。但必须强调的是,所谓“家庭教育”,主要不是传授学业,而是教会做人。
的确,离开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协调配合(简称“家校合作”),就没有完整的教育。所以,家长以某种方式、渠道和程序参与学校教育,不但应该,而且必须。这不是我说的“负担”。
我说的中小学生家长的负担,指的是学校对学生家长强制性的一些摊派,而且这些强制性的摊派大多集中在学生的学业方面,因为这些“摊派”,家长成了教师的助教,成了学校的编外职工,家庭作业了“家长作业”。因为这些摊派成了负担,家长没有充足的精力从事家庭教育最主要、最重要的工作:孩子体质的健康、人格的培养和习惯的养成等。
为此,我建议——
第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禁学校对学生家长提出在孩子的作业、试卷等学习类资料上签字的硬性要求。
我注意到成都市教育局办公室最近(2018年1月4日)以2018年1号文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教师认真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检查教师布置的作业并签字。这非常好!但如何落实?如何监督?却缺乏跟进措施。中国的许多事不是没有规定,而是规定形同虚设。所以我这里的建议主要是呼唤来自行政部门的强有力的执行力量。
第二,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学校将学生的家庭作业转化为“家长作业”。
比如,布置家长给孩子出100以内的计算题、批改孩子的各科作业、要求家长给孩子抽背听写等(当然,如果家长自愿这样做,那是他的事,无可厚非,我这里说的是学校不能强制给家长布置这样的“作业”)。具体的学科教学是教师的本职工作,家长的配合主要体现在督促孩子端正学习态度上。
由于不同孩子不同家长有着不同的文化程度,对孩子进行具体的学科知识传授和学习方法指导并不是每一个家长都能胜任的。如果学生的家庭作业成了“家长作业”,不但不能真正提高班级的学习成绩,反而会因为“家长作业”质量的参差不齐而影响学生的学习质量。成都市《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指导意见》对此同样有明确的规定,但我希望能够有严肃权威的执行力度,让“严禁”名副其实。
第三,除非特殊情况,严禁学校随便把家长找到学校“配合教育”。
我说的“特殊情况”,指的是孩子的身体状态出现突发情况,或孩子行为异常严重妨碍教学秩序甚至危及他人的安全,等等。面临这种危急情况,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一起处理危机,是必须的。
但很多时候,仅仅由于学生没有完成作业、经常迟到、和同学发生纠纷等等问题,就把学生家长请到学校,这样做非常不妥。既对家长不尊重,也影响家长的工作,同时还凸显出教师教育智慧的有限与教育担当的缺失,因而损害了学校教育的声誉和教师的职业尊严。所以,我建议有关部门能够明确规定,严禁学校随意把家长请到学校。
我呼吁减轻中小学生家长的负担,不是弱化家长的教育责任,而是让家长回归自己在教育中应有的位置。
学校和教师完全可以也应该给家长提出各种建议,包括对自己孩子学习的督促指导,包括鼓励“亲子共读共写”,包括倡导家长积极支持学校和班级的建设……
但这一切只能是“建议”与“倡导”,而不能是强制要求。至于家长对孩子的智力开发、兴趣培养、超前学习等方面的自愿自觉行为,那是家长的权利和自由。只要不是学校强迫的,都不在我的“建议”范围之内,因为那不是我所说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