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自评量表(SDS)
1、测验材料
抑郁自评量表(SDS)由W.K.Zung编制于1965年。本量表含有20个反映抑郁主观感受的项目,每个项目按症状出现的频度分为四级评分,其中10个为正向评分,10个为反向评分。[1]
2、适用范围
本量表可以评定抑郁症状的轻重程度及其在治疗中的变化,特别适用于发现抑郁症病人。其评定对象为具有抑郁症状的成年人。[1]
3、施测步骤
(1)在自评者评定以前,一定要让受测者把整个量表的填写方法及每条问题的含义都弄明白,然后作出独立的、不受任何人影响的自我评定。
对20个项目评定时依据的等级标准为:
①没有或很少时间
②少部分时间
③相当多时间
④绝大部分时间或全部时间
填写时,要求受测者仔细阅读每一条,把意思弄明白,然后根据最近一周的实际感觉,在适当的数字上标记。
(2)如果评定者的文化程度太低,不能理解或看不懂SDS问题的内容,可由工作人员逐条念给他听,让评定者独自作出决定。
(3)评定时,应让自评者理解反向评分的各题,SDS有10项反向项目,如不能理解会直接影响统计效果。
(4)评定结束时,工作人员应仔细检查一下评定结果,应提醒自评者不要漏评某一项目,也不要在相同一个项目上重复评定。[1]
测验的记分
若为正向评分题,依次评为粗分1、2、3、4分;反向评分题则评为4、3、2、1。待评定结束后,把20个项目中的各项分数相加,即得总粗分(X),然后将粗分乘以1.25以后取整数部分,就得标准分(Y)。[1]
结果的解释
按照中国常模结果,SDS标准分的分界值为53分,其中53-62分为轻度抑郁,63-72分为中度抑郁,72分以上为重度抑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