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儿童医院首家!浙大儿院获批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医院

文 / 小小飒飒飒啊
2022-03-06 00:25

浙江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祝姚玲 记者 郑文

孩子突发意外,情况危急,如果条件允许,可否通过“空中120”直接送到浙大儿院?

答案是:可以!

早在2018年,浙大儿院就通过航空医疗救护,成功救治一名危重患儿。日前,中国民航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又传来消息:浙大儿院成为全国首家获批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医疗机构的儿童医院!

2月14日,根据中国民航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化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民航发[2022]10号),在新一批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医疗机构中,浙大儿院名列其中。

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是中国民航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推动推进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和加快航空医学救援体系建设,强化综合应急保障能力,规范航空医疗救护行为的重要举措,有力促进了通用航空融入国家公共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开辟出一条“急救新通道”。

为什么能成为全国儿童医院首家?

作为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单位,浙大儿院滨江院区急诊门前的停机坪已于2021年1月正式启用,为全省及周边区域危重患儿半小时至1小时内转运至浙大儿院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了保障危急重症患儿转运,浙大儿院还成立了专门的危急重症转运中心,由医务科、党政办、急诊科、新生儿科、综合ICU(湖滨)、NICU、PICU、CICU等组成,为转运工作提供强大综合保障。

“医院长期以来都十分重视应急救援工作,积极构建立体化医疗应急救援网络,提高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响应时效,近年来尤其在航空应急救援工作方面统筹规划、重点部署。”

浙大儿院党委书记舒强表示,医院作为浙江省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儿童医院,承担着全省及周边地区儿科医疗、教学、科研、儿童保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任务,成为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单位后,更是把提升危急重症救治作为国家中心建设的重点任务。此次中国民航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授予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医院,是对医院应急医疗救援工作的充分肯定。

浙大儿院常务副院长傅君芬介绍,医院已多次成功开展航空医疗救护,2021年又与公羊会达成公益战略合作,空中转运服务覆盖浙江、江苏、上海、安徽、江西等华东区域,甚至可配备升级设备承担全国范围内危重患儿转运任务。获批成为航空医疗救护试点医院,将进一步促进医院陆空立体化转运网络建设,更好地为危急重症患儿转运提供保障。

若有需要,如何联系浙大儿院?需要注意什么?

作为浙大儿院急重症转运中心主任,医务科科长汪伟介绍,航空医疗救护不是简单的“航空”+“医疗救护”,是两个行业的有机融合和相互提升。航空医疗救援对医护人员、运送过程、配载医疗设备、器械及药品等都有着具体要求,各方面保障到位才能确保运送病人的安全。

“航空医疗救援,还需要当地医院医生对孩子病情做好评估,由当地医院与浙大儿院直接联络。航空转运是个系统工程,打飞的,不是普通的打的,对于这一点,社会还是要增强认识。”医务科副科长李甫棒表示。

如果遇到需要航空医疗救援的情况,如何联系上浙大儿院?

院际转运专线电话:0571-87064120,0571-86670256,0571-86670258

浙大儿院危重患儿转运中心医护人员将会接听电话并记录转运需求录转运需求

操作事项

1、当地医院拨打转运电话提出转运需求

2、浙大儿院转运小组、专家组评估病情,符合转运条件的,“应转尽转,应收尽收”

3、若有特殊原因不能转运者,及时反馈给当地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