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血小板这样输注更有效
血小板因具有聚集、黏附、止血等功能,输注血小板一直是各种血小板减少和功能异常患者预防出血和止血的有效方式。面对血小板临床需求量不断加大的现状,医生在诊疗中为患者规范输注血小板,确保血小板输注有效就显得尤为重要。
笔者结合多年来临床输血经验,用好血小板关键是要掌握“六不要”和“七必须”
“六不要”是指在治疗出血患者时,出现以下几类病症不适合输注血小板:
1
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输注血小板会促进血栓形成,加重病情。
2
溶血性尿毒综合征(HUS)。
3
肝素诱发的血小板减少(HIT)。
4
输血后紫癜(PTP),常见于多次输血或有妊娠史的病人,患者体内存在血小板特异性抗体,输入血小板交叉配血不合的血小板,就会导致自身的血小板破坏。
5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ITP),患者血循环中存在血小板自身抗体,输入的血小板很快被破坏(但急性ITP受血者有大出血时,或ITP患者进行脾切除手术术前术中渗血不止时,输注血小板也是需要的)。
6
高凝状态下的DIC、发热、感染、脓毒血症、药物诱发引起的血小板减少和脾功能亢进引起的血小板减少等,均可导致血小板输注无效。
“七必须”是指在临床医疗中遇到下列情况,应通过血小板的合理输注,提高血小板使用效果,节约宝贵的血液资源:
- 血小板生成障碍引起血小板减少。常见于各种原因引起的骨髓抑制或衰竭,如白血病、再障、肿瘤患者化放疗后,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等。
- 稀释性血小板减少。患者大量输血,当血小板<50×l09/L时,为避免引起稀释性凝血病,应及时补充血小板和(或)血浆,改善患者的凝血功能,减少出血事件的再次发生。
- 血小板功能异常所致的出血。分为先天性和获得性,前者罕见,后者相对多见,主要见于阿司匹林类药物及尿毒症引起的血小板功能异常。
- 关键部位的手术(脑部或眼部)或各类大手术,血小板应输到100×109/L。
- 腰椎穿刺、硬膜外麻醉、胃镜检查和活检、留置管插入、支气管活检、肝脏活检、剖腹手术或类似手术,血小板应输至50×l09/L(骨髓穿刺例外,因为可充分的压迫止血)。
- 血小板小于20×109/L,伴有发热或有潜在出血部位(如眼底出血)应输注血小板。
- 血小板<5×109/L,要紧急输注,如不及时输注血小板,患者很容易发生颅内出血。
在此,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一定要严格把控输血指征,切忌“一出现血小板减少就输血小板”,一般情况当患者体内血小板计数低于20×109/L(血液病患者低于10×109/L)时才考虑输注血小板。这样不仅能合理治疗,还可避免血小板等血液资源的滥用和不必要的浪费。(文/湖南省郴州市中心血站输血技术主任技师 谭明科 整理/李孟玲)
编辑制作: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