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为一级致癌物,口腔癌患者中约有88%咀嚼槟榔的习惯

文 / 智医在线
2018-03-26 20:20

​在我国南方地区,大多有咀嚼槟榔的习惯,槟榔常被加工成零食,作为一种咀嚼嗜好品。

但是,根据中国科学院发布于2003年8月15日的报道《国际癌症研究中心:槟榔被认定为一级致癌物》中提到:据台湾媒体报道,IARC(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在2003年8月7日特别刊物第85卷中,认定槟榔为一级致癌物。

从国内医疗院所数年来的研究结果显示,口腔癌患者中约有88%咀嚼槟榔的习惯。

槟郎被认为是一级致癌物质的致癌原理可能是由于槟榔里的化学物质经咀嚼后,形成的亚硝基,是明确致癌的化合物。

其次,槟榔咀嚼时易对口腔黏膜造成机械创伤,多吃会使得口腔黏膜下纤维性变,也就是癌前病变。槟榔果中的主要成分“槟榔素”和“槟榔碱”,经国内外研究结果显示,具有潜在的致癌性,长期咀嚼槟郎会有潜在的危害。

生理危害:除可能罹患口腔疾病、口腔癌外,食用过量会产生中毒症状,轻则兴奋、眼神呆滞、全身发抖、走路不稳、行为怪异或粗暴。重则导致急性精神病,包括听幻、自我膨胀、被迫狂想、谵妄乱神等。

槟榔属于一级致癌物。国际癌症研究中心早在2003年就把槟榔列为一级致癌物,一级致癌物指的就是对人体有明确致癌性的物质或混合物,除了槟榔外,还有如黄曲毒素、砒霜、石棉、二恶英、甲醛、烟草等著名毒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