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死刑犯在执行死刑时,突发心脏病,需要进行抢救吗?

文 / 电力工程技术
2020-03-16 16:36

导语:如果死刑犯在执行死刑时,突发心脏病,需要进行抢救吗?

每个国家都有着自己的法律,如果说哪个国家没有法律的话,那么这个国家将会溃不成军,那么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最严重的处罚也就是死刑了。而会被判处死刑的人也就是那些犯了非常严重罪行的人了,他们所做的事情都是十恶不赦的。那么如果说被判处死刑的人,他们在执行死刑之前突发心脏病的话,要不要对他进行救治呢?

毕竟我们人都是吃五谷杂粮的,总是会有生病的时候,但是对于在面对即将要执行死刑的犯人,不管是生什么样的病,其实他都是不会活很久的,而且如果是救治起来就要执行死刑的话,那么在这时候到底要不要救治呢?相信大家对于这一点都是存在着疑问的,那么有数据表明,其实对于犯人在行刑之前突发心脏病的人也是有很多的,那么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到底要不要救治他们呢?答案是救治,肯定是要救治的。

也许有很多人觉得反正都是死刑犯了,已经要被处死刑了,那么如果不抢救可不可以呢?其实对于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虽然说他是要面临死刑了,但是时间并没有到,所以说在监狱当中,是应该要对他进行救治的。

其实对于这样的事情也是发生的,有一个案例是美国的一名死刑犯,他在自己人生当中的最后一顿饭上喝了一大瓶的红酒,在这时候突发了脑溢血,死亡了!死亡的时间比执行死刑的时间提前了四十分钟。最后这名死刑犯的加入将其起诉到法院,最后获得了三百五十万的赔偿,所以从这事件当中我们能够看到死刑犯还能够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死亡,这才能够代表法律最公正的判决,即便是这些死刑犯做了十恶不赦的事情,也是不能够被随意的处决的,就像是女囚犯在被判刑死刑之前,如果怀孕的话,那么法院是会允许他们生下孩子之后再进行判决的。

那么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在被执行人行刑之前的时间,是需要保证到他的人身安全的,虽然说他们的死刑是罪有应得的,但是在真的被执行死刑之前,还是享有了《宪法》赋予它的合法公民的生存权利。在行刑之前不管是用什么样的方式剥夺了犯人的生命行为都是会被认定为违法的,甚至是犯罪的。从理论上来说,如果说是执法人员在面对犯人突发疾病而不给予救治的话,这也是属于一种渎职。

那么如果说死刑犯,在执行时间之前是发生了重病需要去到医院当中进行救治的话,这也是需要根据具体的病情来选择是继续执行刑罚还是暂缓执行的。但是对于那些面临死刑的犯人,其实也是会惧怕死亡的,在这时候,对于他们来说,是渴望这一线升级的,但于此同时也是绝望的,对于死亡的恐惧也是导致了在执行前,这些病情的发生的,像是小便失禁、心跳加速或者是突然晕厥等等反应。

所以说也是有人认为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恐惧自然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说犯人已经是没有办法在挽救自己是生命的话,那么在这时候也就会希望死亡能够痛快一些,而不是一直拖延着,因为这样会更加的恐惧。这时候其实就应该要趁着发病迅速的执行死刑了,减少犯人的痛苦,到那时如果是救治回来,再执行的话,也就是救治了之后,让他再次面对死亡的这一恐惧。其实这一点也是令人不解。也是觉得有些不人道。有人提出了疑问,如果说犯人在面对执行死刑之前,突发心脏病被吓出来了,那么救治回来的时候,他再一次面临死刑的时候,如果再次心脏病突发的话,那么是进行再一次救治吗?这是不是有些太过麻烦了呢?

其实对于这样的问题是不用担心的 ,虽然说犯人因为突发的心脏病会被暂缓行刑,但是疾病的情况也是需要医生来进行确诊的,像是这样的突发心脏病是不会直接确诊为心脏病的,只能够说是失常反应,还是会继续执行死刑的。从这一点我们也是能够看出来,在执法之前,其实我们也是先考虑到尊重犯人的人权的,这一点能够看出来法律观念在执法部门树立得很好,也体现出了尊重以及保障人权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