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岁女子医治冠心病,2次被诊“艾滋” ,竟是医院故意捣鬼?
2016年的大年初三,57岁的辽阳老太鲍迎春心脏憋闷,来到辽阳市中心医院救治。
不成想,这冠心病没治了,却被诊断出“艾滋病”。
从此,鲍迎春的生活被彻底打乱……
突如其来的“艾滋病”
“我本来是去看冠心病的,怎么就得了艾滋病?!”57岁的辽阳市民鲍迎春到现在也想不明白,自己的“艾滋病”是从何而来,也没有一个权威的人告诉她到底是不是得了艾滋病。
2016年2月10日,刚过完春节,鲍迎春就因为心脏的问题,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辽阳市中心医院进行治疗。
入院后,医生告知需要做心脏搭桥手术,在准备手术的过程中,鲍迎春的生活正在悄然发生改变。
“你妈的检验结果出来了,HIV阳性!”2月14日,鲍迎春的女儿杨欢被内科病房的满医生叫到医生办公室,医生的话犹如晴天霹雳。
“当时我就傻了,不敢相信,我妈这么老实本分的人怎么会得艾滋病,脑子里开始胡思乱想。”杨欢回忆,当晚她怕丈夫嫌弃,自己独自一人在网上查阅资料到天亮。
被医生告知患“艾滋病”
是否真的得了艾滋病,医院的态度还是比较谨慎的,第二天一早护士对鲍迎春抽血重新化验。
可得到的结果,依然是HIV抗体阳性,超出正常值23倍。
“当时我真的相信我妈得了艾滋病,这么大的医院,两次检验结果都是,还有什么好说的。”杨欢表示,当时母亲已经被转到辽阳市中心医院的CCU病房,正当不知道如何开口告诉母亲“真相”的时候,该病房于医生的话将母亲深深刺痛。
“当时住了能有六七天院,我着急也难受,天天不让我下床。我问医生什么时候能做手术,医生说我做不了,我说为啥做不了,他(于大夫)说你有病,我说有啥病,他说你血有病,我说血有啥病,他说艾滋病。当着所有人的面,现场有我同事两口子和我老伴,还有其他不认识的患者,床挨床的。”提起自己被告知得了艾滋病的事,鲍迎春至今记忆犹新。
记者:这是你第一次听说自己有艾滋病吗?
鲍迎春:在楼上可能跟我女儿就说了,但她没和我说,我是第一次听说。
记者:当时你相信了吗?
鲍迎春:我觉得不能有艾滋病,因为头十天,我在辽阳市第五医院住的院,刚出院不长时间,怎么能有艾滋病呢?我不可能得艾滋病,我自己没相信。
记者:当时医院大夫还说什么了?
鲍迎春:告诉我老伴,让他拿着身份证也去检查检查。当时我同事两口子都在场,(我)恨不得有个地缝都钻进去。
记者:后来你怎么又相信自己得了艾滋病?
鲍迎春:有一次女儿来看我,用那样的眼神瞅我,后来跟女婿说孩子不能让我妈带了,我妈真有艾滋病,我就得离婚,我就得伺候我妈去。
“2016年2月16日上午,我和老伴张晓峰到辽阳市中心医院CCU病房探望,鲍迎春问管床医生,什么时候给她做手术,那大夫当着我们两口子的面,说鲍迎春有艾滋病不能给她做支架,鲍迎春马上反驳说,谁有艾滋病,就和于大夫吵了起来。”同事马桂茹证实了鲍迎春的说法。
家属监督下 结果大逆转
“我姐1月14日在辽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检查的时候HIV还是阴性,怎么一个月的时间就能变成阳性,肯定有问题,还有艾滋病是由疾控中心确诊,中心医院根本就没有送检,怎么就能确诊。”鲍迎春的弟弟鲍先生开始对医院的检验结果表示怀疑。
于是,家属要求第三次验血,并送辽阳市疾病控制中心进行确诊。
“当天早上来抽血的护士拿的抽血瓶就是普通的抽血瓶,根本不是要送去疾控中心的特殊抽血瓶,我们就又去找医院,没想到医院居然说还有一瓶(鲍迎春)血,根本不需要采血。”鲍先生表示,为了防止医院掉包,整个验血的过程,是在家属的监督下进行的。
2月17日,鲍迎春验血的化验结果显示HIV抗体成阴性。
可在2月18日的冠状动脉造影手术费用中加收了“传染病患者手术特殊消毒费”。
鲍迎春到底是不是艾滋病患者?不仅她自己和家人发懵,就连医院也没有给出肯定的答复。
2月23日,鲍迎春转院来到沈阳军区总医院,该院的检验报告单上显示HIV抗体成阴性,成功的进行了心脏支架手术。
精神抑郁 谁来还她清白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1年多,但此事对鲍迎春的打击,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减。
“我现在每天都吃抗抑郁的药,我就想弄明白,我到底有没有艾滋病,如果没有(艾滋病)当初的那两份化验报告是怎么弄出来的,凭什么在我的家人我的同事我的病友面前说我有艾滋病,我一个女同志以后可怎么做人!”鲍迎春哭着说。
鲍迎春拿出一份2016年8月31日,辽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鲍迎春举报市中心医院集体造假“艾滋病”逼走重症医保患者情况的答复》。
“你提出在CCU病房于某晚间查房时当着其他患者及家属的面告知患者‘你有艾滋病,不能做支架’。经过对相关当事人的了解,于某确实在病房对患者和家属说了艾滋病阳性结果的问题。
同时,经过调查鲍迎春在住院期间未确立委托人。李某、满某某、赵某某、于某分别将患者有关艾滋病检验结果告知了家属,均存在对患者病情告知不当的问题。针对该问题我委将对中心医院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责成市中心医院对李某、满某某、赵某某、于某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2日上午,记者与鲍迎春的家人一起来到辽阳市中心医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相关负责人在外地出差,暂时无法答复相关问题。
在辽市中心院纪字【2017】4号《中共辽阳市中心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给予于某行政记过处分;辽市中心院纪字【2017】5号《中共辽阳市中心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给予李某、赵某某、满某某行政警告处分。
四人的行政处分均与鲍迎春有关。
当日下午1时30分许,记者陪同鲍迎春来到辽阳市疾病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制科。
防制科的负责人,拿出一份该中心2016年3月2日的关于鲍迎春HIV抗体检测确证报告。
结论:HIV抗体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