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地区发布文件,这类临床执业医师可以开中药饮片

文 / 护士网一点号
2021-04-05 00:08

很多临床执业医师在执业中会有处方权的限制,比如不能开具中药饮片等,目前多个地区发布了官方文件,明确规定这类医师可以开中药,我们一起看看!

全省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在各级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工作需开具中成药、中药饮片处方的非中医类别医师参加河南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的学员,由省卫健委(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发放河南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结业证书,允许其在临床中提供中医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

1、非中医类别医师,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中等专科及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或取得省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证书》,或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可开具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处方(含长期处方)。

2、非中医类别医师经过省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可开具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处方(含长期处方)。

3、《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发布前,已取得非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并注册执业的,且在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中接受过中医学课程学习并成绩合格的,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开具慢性病常用中成药长期处方。

4、三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核定本单位非中医类别医师的中药处方权限,经单位审核后报市卫健委备案。各单位要落实处方点评制度,遵循中医药特点规律和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科学、规范开具中药处方,为患者提供方便、安全的中医药服务。

小编总结:各地发布的文件可以看出,西医已经考取执业医师证的医师,可以参加省级的中医培训提供中医服务,参加中西医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