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一中医院,给患者使用过期注射液,病人家属担心影响身体
生活中得病了去医院看病很正常,患者也会严格遵照医嘱服用相关药物,完全相信医院的医护人员。3月8日,淄博淄川区的李女士告诉媒体,妹妹在一家中医院看病的时候,医护人员拿出了过期三个月的注射液给妹妹使用。
李女士告诉媒体,妹妹在医院做了一个手术,术后就在一家中医院接受后期治疗。结果就在妹妹输液的时候,自己无意发现医院给妹妹输液用的“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已经过期了三个月。注射液的包装袋上写着生产日期为2019年7月19日,有效期至2020年12月份。
事情发生后,李女士拿手机拍下了照,随后向医院反映。一名医生对妹妹进行了一个检查,说是普通营养液,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接下来也会马上更换其他药品。不过对医院这样的回答,李女士一家人有非常大的压力,担心妹妹手术后使用过期药物会对身体产生不良影响。
李女士一家人找到医院协商,希望能够转院治疗。但医院的医生表示:病人手术后未完全苏醒,需要治疗观察。考虑到妹妹手术后一直没有苏醒,李女士一家人也接受了医生的建议。
稍后有媒体联系到了这家中医院的医务科进行核实,一名负责人表示,这件事情医院相关领导已经组织了专家对患者进行检查,也已经向上级主管部门做了汇报。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束后将会对外公布结果。
其实发生这种事情,应该是医院管理方面出现了问题。当然了,像复方氯化钠注射叶这种普通营养液,就算是过了有效期,只要产品质量没问题,过期了顶多就是疗效会变弱,对人体不会有任何坏处。虽然不会对人体造成任何坏处,但也会影响治疗,拖延患者康复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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