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龙读书,中医的辩证论治》(中医学003)
作为中医诊断,辨证论治又分为辩证和论治两个部分,从理论上看,辨证论治是一个整体,辩证是论治的前提,没有准确的辩证就不会有正确的论治。辨证论治是中医诊断疾病,包括处方用药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中医学上,症与证还有病有着本质的区别。
症,即单个病状,体征,是疾病的一种临床表现。如发热、口渴、尿黄、舌苔黄,脉数等。
证,是阶段的,病是全程的。所谓证,即证候,证候反映了个体在疾病过程中一定阶段的病因、病位、病性、邪正盛衰所构成的病变本质。
所谓病,即疾病,是指机体在致病因素作用下,病情的发生、发展乃至变化的一种全过程。如感冒病、咳嗽病、黄疸病等。
证会随着疾病的进退而变化,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具有时间性、阶段性、变化性的概念。
同一个症状可以出现在不同的疾病之中,可以由多种不同的病因引起,病理机制也可以大相径庭,而且基本性质也可以完全不同。
同一种病,也可以有不同的本质特点,更可以有不同的发展阶段。
因此,证比单纯的症状和病名更能够全面、深刻、确切的揭示疾病变化的本质。
辩证,就是将望闻问切等诊法所收集到的资料、症状和体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通过比较、分析、综合、由表及里、去粗取精,辩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及邪正之间的关系等,最后概括、判断为某种性质的病或证。
因此,辩证的过程就是对病人做出正确、全面判断的过程,或者说分析并找出主要矛盾的过程。
论治,是根据辩证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原则和具体的治疗方法,并且加以实施。
辩证是确定治疗方法的前提和依据,论治是治疗疾病的手段和方法。通过论治的效果可以检验辩证是否正确。
所以,辩证论治的过程就是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的过程。辩证和论治,二者密切相连,是诊治疾病过程中前后衔接、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环节,是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是中医理论、治疗原则、方剂、中药在临床上的融会贯通。(理、法、方、药)
辨证论治要求辩证精当、抓住本质,运作中即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也就是说即应当看到一种病常可表现出多种不同的证·,又需要注意不同的病在其发展过程的某些阶段,有时可以出现类似的证。
例如临床上“同病异治”和“异病同治”的治疗方法,就是其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具体表现。
总之,中医治病主要不是着眼于“病”的异同,而是取决于“证”的性质。相同的证,代表着相同的主要矛盾,可以用基本相同的治疗方法;不同的证,说明其本质特点不同,就必须用不同的治法。
这种针对疾病发展过程中不同的机理和本质矛盾,用不同的方法加以治疗的法则,就是辩证论治的精神实质和精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