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未病!不治病!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活动
图说:活动授书仪式 主办方供图(下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至今年7月1日将满两年,中医药服务供给能力不断被激活,中医养生渐成热潮。今天上午,普陀区卫健委、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主办的“健康普陀 中医同行”普陀区宣贯《中医药法》颁布实施两周年活动举行。普陀区卫监所所长刘晔翔表示,国家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但是,养身保健机构开展的是保健服务,不能开展诊疗活动,也不能治愈疾病,市民群众应予以甄别。
刘晔翔说,中医养生保健治未病、促健康,但是不治病,得了病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积极治疗,千万不要相信那些祖传秘方的广告。“一些保健机构从事针灸的从业人员都是所谓的保健师,而不是专业的医生。事实上,只要是为患者提供具有创伤性、侵入式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方法,必须是医生才能来做。” 刘晔翔指出,养生保健机构不是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不得开具药品处方;不得宣传治疗作用。如有发现可以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
图说:活动现场医生讲解
活动现场,来自真如镇街道、曹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和社区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组员分别展示了中医传统功法八段锦和中医养生操。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执法人员向与会人员发放《中医药法》单行本并作中医药行业依法执业宣讲。据悉,全市范围内已经启动《中医药法》实施两周年宣贯活动,普陀区是首站。
去年,七个名中医普陀传承工作室落户普陀,分别依托普陀区中心医院、普陀区中医医院等成立,工作室以中医“名医”传承建设带动全区中医服务能力,以中医“名科”建设带动区域中医优势专科专病的建设发展,让更多的中医适宜技术和特色疗法薪火相传。本次活动邀请名中医普陀传承工作室、普陀区中医临床重点专科负责人为居民提供中医健康咨询。
普陀区卫健委副主任奉典旭表示,普陀区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精神,引导民间中医药服务有序发展,坚持传承与创新并进,加快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为居民提供更全面、更优质、更便捷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新民晚报记者 左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