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本山徒弟卖“纯中药减肥胶囊”被判刑!

文 / 减肥大白姚小贱
2019-04-24 01:11

哈喽~~

大家好

我是姚小贱~~抵制减肥产品的姚小贱~

赵本山徒弟卖“纯中药减肥胶囊”被判刑!

4月19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获悉源:本山传媒有限公司演员赵丹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继续追讨其违法所得10万元。

同时,本山传媒有限公司演员郭静也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赵丹(艺名:胖丫),女,1986年8月9日出生于辽宁省,汉族,初中文化,系本山传媒有限公司演员,是赵本山第22个徒弟,也是本山传媒另一演员杨树林的妻子。住辽宁省开原市。因涉嫌犯销售假药罪,于2018年2月7日被羁押,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于同年3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

其微博“胖丫赵丹”早在2016年12月就已停更。在其最后的几条微博中,均为减肥药做宣传,并引导粉丝收看直播。

赵本山徒弟卖“纯中药减肥胶囊”被判刑!

郭静,女,1986年11月6日出生于吉林省梨树县,汉族,中专文化,系本山传媒有限公司演员,住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因涉嫌犯销售假药罪,于2018年2月8日被羁押,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于同年3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

赵丹于2016年3月至10月间,伙同郭静、王某及其丈夫谷某(二人均已判刑),在未经取得药品生产、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于本市东城区前门东路小江胡同34-36号刘老根大舞台员工宿舍等地,由赵丹、郭静、王某1通过映客直播、微信等网络平台宣传“纯中药减肥胶囊”,称该减肥药为老中医独门配方、纯中药、无副作用。

郭静、王某、谷某等对该胶囊进行装瓶、封袋,自制说明书,并使用微信与购买者联系,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联系顺丰速运向全国多省市地区的购买者邮寄发货。

其中,王某、谷某销售金额共计约人民币110余万元,郭静销售金额人民币18900元,另从王某、谷某的住处查获“纯中药减肥胶囊”40余瓶。

经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的“纯中药减肥胶囊”应依法按假药论处。赵丹及郭静分别于2018年2月7日、8日被民警抓获到案。

赵丹供述称,我之前吃了“火火”杜思瑶卖给我的减肥药瘦了很多,2016年我做直播时很多观众问我怎么瘦下来的,我说是吃了减肥药,他们就问我在哪儿买,我让他们进直播去咨询郭静和王某1,后来王某1和郭静还在我直播的过程中用飘窗飘出自己的微信号,买药的人就直接跟他们联系了。

赵本山徒弟卖“纯中药减肥胶囊”被判刑!

郭静供述称,2016年4月,赵丹找我说让我卖减肥药,我就效仿王某1的微信号自己注册了微信号×××和×××作为销售平台对外联系,我还注册了本山传媒郭静的直播号对外进行直播宣传。刚开始时是赵丹通过直播进行减肥药的宣传,让大家联系我和王某1购买,这样就有许多她的粉丝加了我微信,后来赵丹在直播时,对我进行飘窗宣传,让想了解减肥药的人关注我的映客直播,然后向他们销售。我通过淘宝网买的塑料瓶,把药分装到塑料瓶里并附上1张我自己制作的说明书,内容是告知顾客怎么服药,减肥药的销售价格是1900元,我每套赚400元。

法院认为,赵丹、郭静目无国法,伙同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其二人的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均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非法所得亦应追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赵丹、郭静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指控成立。

胖人九分财,不富也镇宅。

这个赵丹,因胖而红,又因瘦而罪。如同喜剧,让人在笑声中看到可悲。

演员贩卖假药被判刑,赵丹可谓第一个踩雷。真应了那句话:人生是一朵花,开到极处,再无成长,只剩凋萎。

从此案赵丹的供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她说吃了别人卖给她的减肥药瘦了很多后,做直播时很多观众问她是怎么瘦下来的,她说是吃了减肥药,就问在哪儿买的,这之后,赵丹才走上了一条犯罪的不归路。

如果赵丹所供属实,如此推断,这个所谓的“纯中药减肥胶囊”至少是有瘦身作用的,可是,真的是像赵丹所言吗?她是吃了这纯中药减肥成功的吗?

良心医学科普达人谭秦东揭开了面纱,给出了答案:我告诉你她怎么瘦的,做减重手术瘦的。现在很多海外网红减肥药都有可能加了禁止添加的药物“西布曲明”,这种药物是FDA和CFDA都明令禁止使用。减肥:管住嘴,迈开腿是王道。

赵本山徒弟卖“纯中药减肥胶囊”被判刑!

明白了吧?所有说得天花乱坠的减肥药,都是……嘿嘿!我不敢往下说了。

也正是我不敢说的原因,所以,这个独门秘方的“纯中药减肥胶囊”一直不敢到药监局备案,而成为了一个“三无产品”。因此,经药监部门认定,应依法“按假药论处”。

这句话,大家是不是很熟悉,甚至有些耳熟能详?

曾经,聊城假药门案件中,陈宗祥医生推荐给王玉青的那个“卡博替尼”,之所以被王玉青忘恩负义的死死咬住不放,从聊城到北京再到上海找律师,调取其他用药患者病历,非要将陈医生送上法庭,就是因为药监部门的那个“按假药论处”鉴定,铁了其心、壮了其胆、撑了其腰!

所不同的是,那个“卡博替尼”只是一种拟制假药,而非真正药学上的假药;所幸的是,陈宗祥医生也仅仅只是推荐,从头至尾,警方调查结论是陈医生并未从中获利分文,也因此撤销案件调查。

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解除司法调查之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也应对依法依规陈宗祥医生依法解除当初应对舆情,所作出的相关行政处理,恢复他的职称和职务?

而据理想记最新获悉的消息源,近日,聊城相关部门可能就撤销陈宗祥医生行政处罚决定举行听证会。这是聊城假药门事件发生以来,应该说是一个最牵动人心、也是最好的消息了。

从这两起案件中,我们稍微用心仔细斟酌一下,就不难理解,这其中的一些法律两难,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红毛药酒和聊城假药案的结局,超出了我们的想象。那是因为一切合法的都是难以撼动的,一切不合法的都是脆弱的。

执法如山,王法如炉。虽然“我不是药神”震撼了人心,但是“我不是药神”震撼不了法律。更何况,现实中,只有人,哪有什么药神?这或许就是这两起案件带给我们临床医生最大的意义!尽管这不是我们内心所望的结果,但却是我们必须遵守的圭臬。

前人扬沙,后人迷眼。历经聊城假药门之后,我想许多的医生都已经给自己的良心穿上了一副厚厚的自我保护的胄甲。

电影《艋舺》里有一句台词:“风往哪个方向吹,草就要往哪个方向倒。年轻的时候我们都曾以为自己是风,可是最后遍体鳞伤,才知道,我们原来都只是草。”

或许,对于医生而言,那句话是对的:真正的成熟,是做自己悄无声息的摆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