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研究生遇害案·你自卑就不能踏实努力吗?不能

文 / 郭家心理姐
2019-05-25 01:08
中科院研究生遇害案·你自卑就不能踏实努力吗?不能

今天,中科院研究生被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院公开审理。

事件是这样的:2018年6月,中科院研究生谢某在某餐厅招待高中同学周某时,遭其持刀伤害。

我相信事情刚发生的时候,很多人倾向于揣测,两人有深仇大恨,所以周某拿刀捅了同学。

可是随着案件的深入,周某杀人的原因也慢慢浮出:

周某杀人原因或为两年前同学聚会上两人发生矛盾(划重点)。

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周凯旋以去北京玩为由约谢雕吃饭,席间向谢雕捅刺七刀。

据悉,案发前周凯旋还曾询问当时聚会的同学是否记得两年前的争执(估计别人早就忘了,他却记忆犹新)......

一件小事,记仇两年,然后蓄意谋杀,这情节,恐怕大家以前只在电视上看到过。

很多人可能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周某不惜向同学拔刀相向?

答案是:深深的自卑感和自卑情结。

1 什么是自卑感?

自卑是在比较中产生,因为自我评价与理想状态的差距,于是就全盘否定自己,产生了自卑感。

自卑感人人都有,其中的道理,就是理想和现实的差距。

自卑感会带来紧张和压力,影响我们的生活。

自卑感带来的恶性循环如下图所示:

自卑感—>紧张&压力—>做不好—>加重自我否定—>无法摆脱—>焦虑症、抑郁症等。

2 人为什么会产生自卑感?

“理想自我”和“自我评价”之间的差距,是产生自卑感的主要原因之一。

“理想自我”:人们希望自己成为的样子。

“自我评价”:人们对自己现实形象的评价。

自卑的苦果是如何一步步酿成的呢?

自己内心有冲突—>对自己否定、不接纳—>人格障碍—>酿成自卑苦果。

一个人自卑感的高低,跟他与社会的沟通和合作有很大的联系。

如果一个人不习惯与社会进行交流和合作,那么他的自卑感就会变得越来越强。

在美国曾经发生过一起连环杀人案,罪犯将社会名流定为自己谋杀的对象。

当警方将罪犯抓捕归案之后,经过审讯发现,罪犯之所以会连续谋杀社会名流,是源于自己严重的自卑情节。

罪犯在小的时候,受到家里万般宠爱,这让他变得只知索取,不懂回报,不知感恩,总是高高在上,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藐视他人,不屑于合作。

但是后来家里突遭变故,自己过去的风光不再,自己无法与他人合作的性格,也让这名罪犯在社会生存中屡屡碰壁。

让他充满失落感,逐渐演变为严重的自卑情节。在这种自卑情节的驱使下,他开始杀害社会名流来表达自己的愤怒,并且幻想能让自己重新回到受人关注的地位。

说到这,也许你还会想起多年前发生在云南的马加爵事件。

马加爵也有严重的自卑情节,在自卑情节的驱使下,他通过杀害自己的同学来发泄自己的愤怒。

阿德勒认为,“自卑感的起源往往是社会适应不良。”

在他的研究中发现,那些因自卑心理而产生的罪犯、问题儿童和精神病患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缺乏与社会合作的能力。

3 如何克服自卑感?

在心理学家看来,自卑心理其实是人们在面对事情时,心不安的心理状态。

自卑状态图:

做事时心不安—>低估自己的能力—>产生负面情绪。

阿德勒认为,克服自卑,有两种方式:

1、直面问题,通过自身努力解决问题(成功人士常用:真正的强者不是不流泪,而是流着泪也要继续走下去。);

2、通过心理补偿机制摆脱自卑对自己的影响(普通人常用:设立目标,享受目标达成的优越感和成就感)。

所谓的心理补偿机制,是通过让人们树立目标、实现目标,提高对自我的评价,缩小“理想自我”的差距,是一种能有效摆脱自卑心理的方法。

人们的心理补偿分为两种:“真实补偿”和“虚假补偿”。

“真实补偿”:面对一个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时,通过树立另外一个目标,朝着另一个方向努力,通过实现这个目标,让自己在心理得到补偿。

e.g:著名史学家司马迁,遭受宫刑,人格受辱,可咬牙创作《史记》——通过写史书来转移宫刑的创伤造成的自卑,获得心理补偿,摆脱自卑阴影。

需要注意的是,“真实补偿”和“直接解决”一样,都需要极大的勇气和长时间的努力,所以很多人选择了另一种补偿方式,“虚假补偿”。

“虚假补偿”:通过回避、自我安慰、寻找借口等方式,获得优越感和成就感。

生活中,你可能经常会遇到喜欢为自己的失败找各种各样借口的人,“老天爷不公平,没有给我机会......”“都是时机未到,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们通过这些借口,让自己才能够自卑中摆脱出来。

需要注意的是,“虚假补偿”的确可以给我们带来短暂的优越感和成就感,可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是通过逃避的方式,暂时让我们摆脱自卑心理罢了。

很快,问题会再次找到你,让一次让你陷入到自卑的阴影中。

阿德勒发现,除了给自己找借口、回避问题等方式之外,还有另一种“虚假补偿”的方式:犯罪。

一位社会学专家对监狱里的犯人进行分析后发现,罪犯之所以犯罪,是由于缺少合作的能力,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从而导致存在自卑心理。

而为了摆脱自卑心理,他们采用了更加极端的方式,通过犯罪的方式,来向别人证明自己的地位,获得虚假的优越感。

需要注意的是,获得虚假优越感虽然对人们极具诱惑力,但不会持久。

如果人们沉醉在虚假的成就和满足中不能自拔,一旦揭开事实真相,将会遭到更大的自卑,甚至走上抑郁症的道路。

最后,用阿德勒的一句话作为我们文章的结尾:

自卑能毁灭你,也能成就你,超越自卑你将成为内心强大的自己!

PS:在克服自卑感时,你倾向于哪种方式,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