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女童突然离世,儿童用药你必须知道的事

文 / 协和医院神经科吴立文
2018-06-01 12:42

近日,河北省某县一对年轻的夫妇刚刚失去了自己两岁的女儿,但是幼儿死亡原因却是扑朔迷离。家人告诉记者,孩子去世当天上午只是感到嗓子不太舒服,中午领着孩子到村附近的诊所看医生,吃了诊所医生开出的药,谁料下午孩子突然离世。送到医院后经过抢救仍然没有挽回女儿的生命。目前情况还在调查当中。

5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柴胡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26号)》,宣布我国儿童禁用柴胡注射液。柴胡注射液是世界上首个中药注射剂品种,至今已临床应用70多年。此前,柴胡注射液作为“退烧针”在儿童发热治疗中应用普遍。

看到上边的新闻,也许您会愤怒、会担忧,甚至是不知所措。如今儿科医疗资源欠缺,尤其是在基层,孩子病了我们该如何科学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在专家的指导下,今天我们就和大家好好聊聊儿童用药的这些事——

儿童给药以口服为主,病情严重时才选择静脉给药

3岁以下婴幼儿吞咽片剂有一定困难,如吞咽不慎,会误入气管造成咳呛。故最好选用液体剂型,如糖浆剂、合剂或颗粒剂、速溶片剂等儿童易于接受的剂型。由于儿童的肌肉尚不发达,肌内注射和皮下注射药物吸收不好,而静脉给药吸收快而可靠,故通常在病情严重时选择静脉给药。

儿童不适宜的药品

□ 喹诺酮类抗菌药: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沙星等沙星类药品可能会抑制软骨发育,因此18岁以下未成年人禁用。

□ 四环素类抗生素:能使儿童牙齿染黄,故8岁以下儿童禁服。

□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庆大霉素、链霉素等,有肾脏毒性和耳毒性,使用不当会引起耳聋,留下终生遗憾。长期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可能造成儿童生长迟缓,影响身高。

特别提醒:儿童用药药物种类不可过多,避免重复应用作用相同的药品而造成体内药量蓄积,产生毒性反应。儿童的皮肤、粘膜面积相对较大,皮肤薄而娇嫩,外用药通过皮肤粘膜吸收比成人多,儿童要在医生指导下慎重涂抹外用药,以免引起中毒反应。

儿童用药剂量该如何计算?

通常有以下三种计量方式——

1、根据儿童的年龄来计算。

①Fried公式婴儿药物剂量=月龄×成人剂量/150

②Young公式小儿药物剂量=(年龄×成人剂量)/(年龄+12)

③其他公式

1岁以内儿童用量=0.01×(月龄+3)×成人剂量

1岁以上儿童用量=0.05×(月龄+2)×成人剂量

根据年龄计算用药剂量的方法不太实用,很少被儿科医师采用,但对某些剂量不需要十分精确的药物,如镇咳药、助消化药,仍可以按年龄计算。

2、根据儿童的体重来计算。

①若已知儿童的每千克体重剂量

直接乘以体重即可得1日或1次剂量。如口服氨苄西林,剂量标明为1日每千克体重20~80mg,分4次服用。如儿童体重为15kg,即为:

(20~80)×15=300~1200mg,分成4次,即为一次75~300mg。

②如不知儿童每千克体重剂量

可按下式计算:

小儿剂量=成人剂量×小儿体重(kg)/70

③如不知道儿童的体重多少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6个月小儿体重(kg)=月龄×0.6+3

7~12个月小儿体重(kg)=月龄×0.5+3

1~10岁小儿体重(kg)=年龄×2+8

如所得结果不是整数,为便于服药可稍做调整。用体重计算年长儿童的剂量时,为避免剂量过大,应选用剂量的下限。反之,对婴幼儿可选择剂量的上限以防药量偏低。

3、根据表面积计算

按体表面积计算剂最为合理,适用于各个年龄阶段,包括新生儿及成人,即不论任何年龄,其每平方米体表面积的剂量是相同的。对某些特殊的治疗药,如抗肿瘤药、抗生素、激素,应以体表面积计算。此种计算比较合理,但首先要计算儿童体表面积。

如体重≤30kg,小儿体表面积(㎡)=(体重×0.035)+0.1;

如体重>30kg,小儿体表面积(㎡)=(体重-30)×0.02+1.05。

或用下表折算儿童体表面积。

儿童体重与体表面积粗略折算表

上表不适宜体重大于30kg的儿童,对10岁以上的儿童,每增加5kg体重,体表面积增加0.10m2,如:

体表面积(30kg)=1.15㎡,

体表面积(35kg)=1.25㎡,

体表面积(50kg)=1.55㎡,

体表面积(70kg)=1.73㎡。

体重超过50kg时,则每增加10kg体重,体表面积增加0.10㎡。

①若已知每平方米剂量,直接乘以个人的体表面积即可。

②若不知每平方米体表面积的剂量,可按下式计算。

儿童剂量=成人剂量×儿童体表面积(m2)/1.73㎡

大家都学会了吗?没有学会也没关系,可以收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