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目录新调整,癌症及罕见病患者将迎来用药福利!

文 / 县域卫生
2019-04-21 09:28

最新医保目录,将会优先考虑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

4月1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布了《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一出,引起业界巨大反响。

按照最新《方案》的要求,将优先考虑国家基药中的非医保品种、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以及急抢救用药等。

而对此业内专家表示,优先考虑“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这对患者来说是非常利好的消息。原来的医保目录调整频率并不高,此次调整打响了医保目录适时调整的第一枪。未来,将有望迎来更加规范化的操作,新研发的,甚至已经上市的重大疾病用药,或将及时纳入国内报销范围。

同时,《方案》还给出了不能纳入目录范围的药品清单。根据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功能定位及医保用药的基本原则,一些药品不能纳入目录范围:比如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预防性的疫苗和避孕药品等公共卫生用药,用于减肥、美容、戒烟等的药品。对于非处方药品(OTC),国际上普遍不予报销,此次调整原则上不再新增。

针对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西药和中成药是如何按通用名进行管理的这个问题,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这样的答案,根据我国药品上市情况和管理的需要,医保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采用药品通用名进行表述,不涉及具体企业,同一通用名(含剂型)下,无论是哪个规格、哪个企业生产的品种,均纳入报销范围。

以目录中的枸橼酸铋钾颗粒剂为例,初步统计,国内有40余家企业生产,无论商品名是什么,都属于医保药品目录范围。本次目录调整,仍坚持按通用名管理,不针对具体企业。同时考虑到部分专利独家药品的仿制药可能会在目录调整期间上市,在此次调整中规定对独家药品的认定时间以遴选投票日的前一天为准。

建立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无疑已经成为国家医保局组建以来的重点工作之一。3月3日,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在“部长通道”上明确表示,2019年要改革现行的目录管理办法,建立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同时要启动2019年目录调整工作,该项工作预计将会在9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