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药“慈善赠药”都是骗人的?说些你可能不知道的事

文 / 康付君
2019-03-25 13:26

最近一期关于肺癌靶向药安圣莎慈善赠药的推文受到不少网友的质疑:

这不叫赠送,这是忽悠人的,没有前面的买,就没有后面的送,这叫帮架销售。

这里的所谓慈善赠药,也只不过是种套路,忽略其他赠送的条件,先自费五盒,24万多,试问又有几个患者承担得了。

吃人不吐骨头还卖乖。

政府应该降价,不要搞赠送,有的人药等到赠药的时候都耐药,我个人认为所谓的慈善都是骗老百姓的,政府应该把这个赠药取消,把药价降下了才是为民。

赠药是噱头,未到赠药人已不再······

其实吧,大家可能真的误会了,“慈善赠药”是真的慈善,只是限于一些规则,表现得不那么纯粹。这次为大家介绍“慈善赠药”是如何运作的,为什么会被误会成骗子。

抗癌药“慈善赠药”都是骗人的?说些你可能不知道的事

先来看看慈善赠药项目的两个主办方。大部分高值肿瘤药的慈善赠药项目,都是由药企和慈善机构合作推进。

慈善机构

大部分肿瘤药慈善赠药项目的执行者是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癌症基金会这三个慈善机构。慈善机构主要负责项目执行,即完成把药发给患者这件事情。

慈善机构会对申请慈善赠药的患者进行审核,确认相关条件,然后跟踪患者随访,沟通药房发放赠药。

整个过程中的第一步,是审核患者是否具备领药资格,这一步也最容易出现矛盾。矛盾来自两点。

抗癌药“慈善赠药”都是骗人的?说些你可能不知道的事

1、患者需要符合药品适应症要求。

在癌症患者群体中,超适应症用药的情况非常常见。因为这些进口药在国内外的审批进度不同,常常出现患者按照临床指南和国外的适应症用药,但国内相应适应症还没有获得批准的情况。

申请赠药必须符合药品适应症的规定,让很多患者失去了获得赠药的机会。这与目前的法律规定有关,超适应症用药并不违法,但超适应症赠药就越过法律底线了。如果慈善赠药超出获批适应症范围,药企和慈善机构可能涉嫌超适应症推广,会受到严格处罚。

2、领赠药之前需要先自费买几次。

要求患者领赠药之前先自费买几次,这是变相营销吗?不是的。慈善赠药的目的,是为了让患者可以借赠药延长生存期。所以发放赠药前需要明确患者用药是有疗效的。

抗癌药“慈善赠药”都是骗人的?说些你可能不知道的事

考虑到肿瘤药的有效率普遍偏低,即便符合说明书上的适应症要求并且按时按量用药,能获益的患者也不是全部。比如PD-1抗体,有效率基本不到50%。领取赠药前的自费期基本可以判断药品是否有疗效。

自费期和赠药期的长短也会参考临床试验结果。比如安圣莎慈善赠药项目,3期一共3年时间,而安圣莎的中位无进展生存期大约也是3年。

最后要说明,大部分慈善赠药项目会以服务患者数量(或送出去的药品数量)为依据,获取资金支持。对于在慈善机构工作的小伙伴来说,能多发一些赠药,多帮一些患者,自己绩效也就更好。

药企

药企主要是阿斯利康、诺华、罗氏、默沙东、礼来、施贵宝等跨国药企以及恒瑞、信达等少数国内药企。作为捐助者,为肿瘤药慈善赠药项目提供药品和资金支持。

抗癌药“慈善赠药”都是骗人的?说些你可能不知道的事

慈善赠药是否是药企的营销手段呢?

只能说,在目前几乎所有高值肿瘤药都有慈善赠药项目的情况下,慈善赠药项目的好坏也是各家药企竞争的焦点。试想如果某家做PD-1的药企可以绕过适应症的限制发放慈善赠药,绝对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但是慈善赠药本身是没办法让药企多赚钱的。一种药能否被患者选择,还是要看疗效够不够好,副作用能不能承受。

那么药企为什么不直接降低药价呢?

以PD-1抗癌药欧狄沃和可瑞达为例,在中国的定价本身就比美国低了近50%,比香港低了约30%,如果按照慈善赠药的幅度降价,等于是要将药价再砍一半。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药价差距太大,即有可能引起舆论攻击,也会间接导致走私、造假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抗癌药“慈善赠药”都是骗人的?说些你可能不知道的事

大部分国家其实是没有慈善赠药的,之前就有台湾的患者找到康付君询问是否能够申请安圣莎慈善赠药,可惜这些慈善赠药项目目前都只服务中国大陆居民。

那些真正的贫困家庭,比如生病之前就已经属于低保户的,一般是可以全程免费用药,完全不需要自费。

看到这里,不知大家对“慈善赠药”会不会多一些了解?说说康付君对慈善赠药的看法:慈善赠药是好事,但是没有进医保来得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