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哮喘发作 可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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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郭静 通讯员 吴佳仪
“收拾东西,你可以安心出院了,要避开我说过的过敏源,避开强刺激性气体,注意好休息,适当锻炼,放松心情,有什么事随时给我或者任医生打电话。”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呼吸科主任冯起校教授在教学查房时对26岁的茂名患者钟女士说。
据介绍,茂名的钟女士在10年前的学生时代就出现发作性气喘,在当地曾诊断为支气管哮喘,但因休息后可缓解,且发作次数少,没有重视,未在医院规范治疗。2015年起,反复气促加重,有时需吸入“喘乐宁”或服用“氨茶碱”后才得以缓解。
频繁哮喘发作,长期缺氧曾致流产
“2015年怀上了,是第一胎,听家里人说,无论如何都不能吃药,会影响胎儿健康,就停止药物治疗,有时候发作了,也是强忍过去,后来有一次发作加重,还出现了胸闷,送到当地医院时,肚子里7个多月的小孩就‘没了’……”钟女士回忆着说。据了解,钟女士近3年来每到季节性气候变化时就会发作,平时也有气促、咳嗽等情况,进行性加重发作每年约3-4次。
冯起校指出,哮喘患者在怀孕期间的哮喘发作次数和严重程度与怀孕前相比改变不大,一般从在孕29-36周时,病情相对容易加重。如果哮喘症状控制良好,对于孕妇和胎儿都是安全的。反之,如果哮喘未能得到控制,可能造成孕妇体内缺氧,而发生妊娠高血压、先兆子痫、胎儿宫内窘迫、难产等情况,严重的缺氧甚至危害母体和胎儿的生命安全。
哮喘连续3个月不发作才可妊娠
今年1月,来到广州工作的钟女士再次出现发作性气喘,由120急救车接回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治疗。据主管医生任玺介绍,患者抵达医院时气促加重,伴胸闷,冷汗,咳嗽,痰难咳出,说话不连续等,急诊查高流量给氧下血氧饱和度85%,双肺闻及哮鸣音,考虑重症哮喘,对症治疗后,血氧饱和度恢复至98%,为进一步系统诊治,收治入呼吸科。
冯起校介绍,钟女士1月份康复后出院,未完全遵从医嘱,尚未较好控制哮喘就妊娠,于8月因过度劳累、妊娠期间体内激素变化和膈肌上移等综合原因,再次哮喘发作,复诊时已孕约28周,情绪较为焦虑,担心再度流产,后严格按照医嘱规范治疗,宝宝健康降生。
“这次住院是第三次,当了妈妈后比较劳累,出现了气喘情况,所幸患者重视,病情较轻,住院2天就控制住了,可以出院了”冯起校称,一般情况下,哮喘患者连续3个月不发作,才可在医生指导下考虑减药或停药,建议停药后对身体进行适当调理再妊娠,不建议在哮喘病治疗期间怀孕。如怀孕期间哮喘发作,可在医生指导下根据妊娠合并哮喘用药指南进行治疗,不可听信“妊娠不能用药”的谣言。哮喘患者在医生指导下规范用药,对于母体和胎儿的健康有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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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起校建议,居家防潮除螨,出行注意卫生。哮喘又名支气管哮喘,是由多种细胞及细胞组分参与的慢性气道炎症,此种炎症常伴随引起气道反应性增高,导致反复发作的喘息、气促、胸闷、咳嗽等症状,多在夜间或凌晨发生,此类症状常伴有广泛而多变的气流阻塞,部分患者可以自行逆转,大多患者需进一步治疗。
“导致哮喘的病因多样复杂,主要包括遗传因素、变应原因素、促发因素等,一般情况下,无法做到绝对避免,但仍需注意,有意避开常见致病因素,尤其是长期上呼吸道过敏性鼻炎的患者”。冯起校提醒,常见的致病因素是吸入性变应原,以螨类、真菌类、花粉类、谷物粉类、药物及食物添加剂最为常见。如家中较潮湿、饲养宠物、栽培植物,需多留意屋霉菌与螨类滋生,避免长期接触花粉,而使用药物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其次,大气污染、化学气体、病毒等因素也与哮喘有密切关系,出行时应注意环境及个人卫生,尽量远离强刺激性气体、污染气体。
另外,如在接触哮喘致病因素后出现疑似哮喘的情况,包括发作性咳嗽、胸闷及呼吸困难等症状,务必及时就医,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规范诊疗,如确诊为哮喘,需药物治疗,连续3个月无发作,可咨询医生酌情减药或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