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心衰的治疗

文 / 健康指南新媒体
2021-01-15 18:54

慢性心衰的治疗目标首先是预防病情发展,争取将病情阻截于第1~2期;其次是防止和延缓心肌重构的发生,从而降低心衰的病死率和住院率。

对常见的左心室射血降低的慢性心衰,推荐以下药物治疗方案。

改善预后的3种药物——“金三角”

1.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

《中国心衰指南》中指出,所有左心射血功能下降的心衰患者,必须且终身使用,除非有禁忌证或不能耐受。

常用的药物有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ACEI)福辛普利、赖诺普利、培哚普利、雷米普利、贝那普利等。不能耐受以上药物的患者,可改用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沙坦类药物。

2.β受体阻滞剂

所有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病情相对稳定者,以及结构性心脏病且心脏射血分数≤40%者,均必须使用β受体阻滞剂,且需终生使用,除非有禁忌证或不能耐受。但伴Ⅱ度及以上房室传导阻滞、活动性哮喘和反应性呼吸道疾病患者禁用。

⑴优先选用高心脏选择性药物:如美托洛尔、比索洛尔、阿替洛尔等。

⑵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β受体阻滞剂的联用:两药合用称之为“黄金搭档”,可产生相加或协同的有益效应,使死亡危险性进一步下降。β受体阻滞剂治疗前,不应使用较大剂量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在1种药低剂量基础上,加用另1种药。

3.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代表药物为螺内酯和依普利酮。对中重度Ⅲ~Ⅳ级心衰患者、以及心肌梗死后心衰患者,可起到改善心衰预后的良好效果;而且对轻度Ⅱ级患者也同样获益。此类药还可能与β受体阻滞剂一样,可降低心衰患者心脏性猝死率。需要注意的是,血钾>5.0mmol/L、肾功能受损者(肌酐> 2.5 mg/dl或eGFR<30 ml/min/1.73m2)不宜应用。

这一慢性心力衰竭的基本治疗方案,应尽早应用。但同时要避免发生低血压、高钾血症、肾功能损害。避免联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拮抗剂+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改善症状的药物

1.利尿剂

有体液潴留证据的所有心衰患者都应给予利尿剂。常用的利尿剂有袢利尿剂和噻嗪类利尿剂。首选袢利尿剂如呋塞米或托拉塞米,特别适用于有明显液体潴留或伴有肾功能受损的患者。

噻嗪类利尿剂仅适用于有轻度液体潴留,代表药物氢氯噻嗪,适用伴有高血压而肾功能正常的心衰患者。

新型利尿剂托伐普坦,具有仅排水不利钠的作用,对顽固性水肿或低钠血症者疗效更显著。

2.强心剂地高辛

适用于慢性心力衰竭已应用上述药物、但仍持续有症状的患者。对伴有快速心室率的房颤患者尤为适合。已应用地高辛者不宜轻易停用,1期患者不宜应用地高辛。

3.伊伐布雷定

推荐用于基础药物心率控制不佳且仍存在症状的患者,或β受体阻滞剂不能耐受的患者。伊伐布雷定是首个单纯降低心率的药物,与传统的降低心率药β受体阻滞剂相比,对心内传导、心肌收缩力或心室复极化都无影响。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加入减慢心率的特效药伊伐布雷定,能显著降低心力衰竭死亡和住院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