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的配伍禁忌

文 / 你的健康去哪里
2022-04-01 00:11

所谓配伍禁忌,就是指某些中药合用会产生或增强剧烈的毒副作用或降低、破坏药效,因而应该避免配合应用,即《神农本草经》所谓“勿用相恶、相反者。”

十八反十九畏: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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