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所说的“发物”,在中医这儿有明确的概念吗?

文 / 健康2233
2020-11-22 09:23

导读:今天来聊聊“发物”这件事。

中医的病因学早期重视“六淫”与“七情”,到了宋代陈言提出不内外因,增添了外伤、寄生虫以及饮食不节等。

就饮食不节而言,主要指过饥过饱、过寒过热等。至于“发物”说,则长期在民间流传,不为中医所重视。

查阅《内经》《伤寒杂病论》等经典文献,专门探讨发病原因的《诸病源候论》均未提过“发物”,金元四大家、张景岳、李中梓、喻嘉言、叶天士、徐大椿、费伯雄等也未讨论过“发物”。

近年出版的《中医大辞典》《中医词释》等收录了大量中医术语,却无“发物”一词。

由王永炎、鲁兆麟主编的《中医内科学》在哮喘病中,涉及到食哮、盐哮、糖哮、水哮、酒哮、鱼腥哮等,在讨论病因时提到了“与病人不相容的某些物质”;

在泄泻病中,认为包括过敏性结肠炎,认识局限于“腐烂变质污染”;只有在水肿病中,才写上“忌食发物”,但对“发物”未作理论性说明或举例。

笔者认为这是中医病因学尚未重视“发物”所致。

然而,清代著名温病学家王孟英早就注意到饮食与疾病的相关性,“人以饮食生,亦以饮食死”。王孟英在《随息居饮食谱》中正式提出了“发物”的学说。

所谓“发物”,就是诱发疾病或使疾病加重恶化的食物。

其中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食物本身有毒

例如河豚鱼,其“肝、子与血至尤毒。或除去此三物,洗之极净,食之无害。然卫生者,何必涉险以试耶”;“诸鸟自死者,皆有毒,勿食”;公鸡“愈老愈毒,诸病均不可食”;白果有毒,“食或太多,甚至不救”。

二、食物易“动风”导致过敏

例如:鲤鱼,“鲤背上有两筋,故能神变,而飞越江湖,为诸鱼之长,品类拔萃,性不益人”;鲳鱼“多食发疥动风”;鲥鱼“诸病忌之”;带鱼“发疥动风,病人忌食”;

虾“多食发风动疾,生食尤甚,病人忌之”;蟹“多食发风,积冷”;笋“降浊升清,开膈消痰”,“但能发病”。

三、不符合辨证进食易发病

例如,川椒性温热,能“制鱼腥阴冷诸物毒”,但“多食动火堕胎,阴虚内热者忌之”;辣子“人多嗜之,往往致疾,阴虚内热,尤宜禁食”;

韭“以肥嫩为胜,春初早韭尤佳”,“多食昏神,目证、疟疾、疮家、痧症后均忌”;大蒜“阴虚内热……忌之”;姜“多食久食耗液伤营”,“内热阴虚、目疾、喉患……均忌之”;

鹿肉“阴虚火动者服之,贻误匪浅”。

对于阴虚内热的人来说,性热食物是发物。

又例如,苦瓜性寒凉,“中寒者勿食”;无花果“中寒忌食”;河蚌“多食寒中”。

对于阳虚内寒的人来说,性寒食物是发物。

又例如,荷叶“散风热,清利头目、咽喉、口齿诸病”,“惟虚弱多汗者忌之”;葱“制鱼肉诸毒”,“气虚易汗者不可单食”。

对于体虚者来说,具有发汗治疗感冒作用的食物是发物。

四、无明确理由被怀疑为发物的食物

例如,马肉、驴肉、猪腰子、野鸡、皮蛋、鸽、田鸡、扁豆、甜瓜等。

笔者推测其中一部分食物是发生腐败变质,古人不能解释,将食物认定为“发物”;一部分食物是烹调加工方式不当,实际上发生了食物中毒,如扁豆中的毒扁豆碱必须在高温下才能得到破坏。

王孟英在《随息居饮食谱》中关于“发物”的学说是对中医病因学的重要补充。

实际上,这部分内容长期以来对中医临床影响很大,大部分临床医生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发物”的学说,用以认识疾病,并指导病人对疾病的防治。

为了有利于继承和发展中医学,为了有利于医学科学的研究,笔者提议中医理论界认真讨论“发物”的学说,研究“发物”的规律,并进一步将其理论化,充实中医病因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