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祖传秘方”?“偏方治疗”?别信!这些药品将被取缔

文 / 长寿检察在线
2017-09-29 12:33

既没有申请药品批准文号,也没有销售药品的资质,仅仅凭借一份所谓的“民间偏方”,竟然自己配置药粉包装出售到四川、重庆等地的诊所和药房,从2015年开始,陈某等人就开始从事这样赚钱的买卖!

提醒|“祖传秘方”?“偏方治疗”?别信!这些药品将被取缔

今年六月底,巴南警方联合药检部门端掉了这处私制假药出售的窝点。陈某用所谓“民间偏方”配制而成的药粉制成膏药,再进行加工。在查获现场,陈某还拿着一种正在制作的名叫“蜂毒换皮素”的膏药向执法人员大肆宣传其特效,“西药治标,中药才治本”这样的话,男子说得也是头头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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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审查发现,陈某他们不仅有专门的药材供货商,进货后将药材打成粉末,均量成袋,然后再自己混合制成膏药,最后,网上制作购买包装,就这样,一份所谓的“民间偏方”就衍生成了一盒盒、一瓶瓶具有各种治疗跌打损伤、感冒、头疼等疾病的特效药,实则这些假药对于患者来说,不仅可能没有疗效,有些还可能产生一些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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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陈某等人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已被巴南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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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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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市面上很多打着“祖传秘方”

“民间偏方”噱头的假药

小编去搜索了一下

以“祖传秘方”和“假药”为关键字

竟搜出了一千四百多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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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还有人吃假药吃25年都不知道

这些制假售假的人既狡猾又可恨

在此

小编想提醒大家

不要购买既没有申请药品批准文号

也没有销售药品资质

仅仅凭借一份所谓的“民间偏方”

避免贻误诊治,危害身体健康

同时提醒患者应到

正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药店就医或购买药品

来源 | 巴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