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服用感冒药,会导致疫情被掩盖吗?

文 / 养生细谈
2020-02-14 01:16

患了感冒,吃点药就可以缓解症状。但是在疫情期间,若是感冒症状,那吃了感冒药,会不会导致疫情被掩盖呢?

这是有可能的。

新冠病毒的主要症状是发热、乏力和干咳,但也有少数人会出现鼻塞、流涕、咽痛、腹痛等症状,这与普通感冒和流感很相似,单靠这些症状来鉴别到底是哪种疾病是非常困难的。

新冠病毒感染者是怎么诊断的?

诊断新冠病毒除了依靠有可能会出现的发热及呼吸道的症状,还要根据有无流行病学史,血常规检测有无白细胞、淋巴细胞的改变以及新冠病毒影像学征象的改变等来综合进行判断,对怀疑有新冠病毒感染的人群还需进行新冠病毒的核酸检测加以确诊。

哪些情况可称为有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

新冠病毒有什么临床表现?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如咳嗽)

2、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3、具有新冠病毒的肺炎影像学特征

哪些人群属于疑似病例?

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湖北省外的和湖北省内的,这主要是考虑到湖北省内的疫情较重。

如果是湖北省外的,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若没有明确流行病学史,但有临床表现中的3条也可称为疑似病例;

而对湖北省内来说,即使没有流行病学史,但符合临床表现前2条就可称为疑似病例(注意:如果疑似病例具有新冠病毒的肺炎影像学特征可临床确诊新冠病毒感染,但最终确诊仍然依靠核酸检测)

有些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在没有咨询医生的情况下自行到药店购买感冒药,从而使症状得到改善,这就有可能使新冠病毒感染者没有及时诊断,如果诊断不及时,就得不到及时的隔离治疗,这就有可能造成疾病的蔓延使更多人感染。

所以,为避免漏诊,尽早控制疫情,许多地方都出台了相关规定,比如浙江杭州从2月8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都已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的药品,有这些症状的人需要到医院就诊;而广东省也从2月9日起所有零售药店在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时都需要对购买人进行实名登记。

特殊时期,特别处理,希望能早点结束这场疫情,尽早恢复正常生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