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种一级致癌物,就藏在你家床头、餐桌!有人还顿顿吃、天天摸

文 / 39健康网
2020-11-28 09:05

全球范围内,每年患癌症的人数有多少?

2019年,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数据显示:

全球癌症的新发病例大约有1412万个,死亡人数占比58.1%,每年约有830万人会因癌症去世。

癌症出现,除了会受到基因的影响,也会受生活中致癌因素的催化,逐渐诱使健康细胞出现病变、癌变。

癌症的诱因距离生活非常近,可能存在你的床头、厨房、客厅等位置,天天碰、常常摸,如果不及时进行防范,就会在潜移默化中,逐渐滋生癌症,危及健康。

生活中,这几个物品常存Ⅰ级致癌物,赶紧看看你家有没有

仿瓷餐盘(含甲醛)

很多人都会对家里的食物格外小心,却会忽略掉餐盘的健康和安全。

现在市面上有一种餐盘比较受年轻人的欢迎,那就是--仿瓷餐盘,这种餐盘轻巧、美观、不易碎,比陶瓷餐具更耐用。

这样的餐具中都含有“密胺树脂”,所能承受的最高温度建议不超过120°,否则会在高温作用下产生甲醛,这是一种Ⅰ级致癌物,如果长期接触,就会诱使细胞发生癌变。

木质筷子(黄曲霉素)

筷子是我国特色餐具,其中木质筷子历史最为悠久,几乎家家户户都有。

它的健康隐患主要在于储存方式,如果筷子在进行清洗后,未及时晾干,并且恰好厨房的通风性较差,就容易使木质筷子上生长黄曲霉菌,肉眼不一定能够察觉,并且水煮也并不能达到完全消毒。

所以我国膳食组织建议,木质的筷子一般使用不超过一年,每年换一次会更健康。

低廉地垫(甲酰胺)

很多家里会铺上一层地垫,但是生长地垫的商家居多,很容易买到“三无产品”。

曾有一档节目做了一个测评,购买了市面上20款儿童地垫,并且送往检测,最后发现,其中有3款地垫甲酰胺严重超标,具备致癌性。

甲酰胺会通过皮肤接触,慢慢渗入人体,对肝脏和免疫系统造成打击,诱使细胞发生病变,经常接触,就会降低免疫,促进癌症发生。

香薰蜡烛(甲苯)

喜欢仪式感的人,可能会购买一些香薰蜡烛放在家里,偶尔点一次可能无伤大雅,但如果天天点香薰蜡烛,就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出现健康隐患。

主要在于蜡烛在燃烧时会释放出大量有害物质,如果买到一些低劣的香薰蜡烛,里面往往还会有柠檬烯、甲苯、丙酮等物质,其中甲苯会损伤中枢神经,诱使肝脏癌变,不建议经常在卧室点香薰蜡烛。

以上四种物品都存在致癌隐患,自我对照一下,如果有请尽早进行丢弃。

那生活中,我们应当如何降低患癌症风险呢?

中国工程院院士汤钊猷,今年90岁高龄,曾经是国际癌症肿瘤协会的主席,和癌症“打交道”已经超过50年。

关于癌症的预防,汤教授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心得,其实抗癌最重要的,还是要先养好肝。

因为肝是癌细胞病变的第一道“防线”,自然界中大部分毒素在进入人体后,都需要先由肝脏进行解毒代谢,一旦肝脏这条“防线”失守,毒素容易在体内积攒,诱使细胞癌变,所以养好肝脏,对于防癌来说至关重要!

那么如何养肝呢?关于养肝,总结起来就就是三句话:

第一句:少吃一口,多吃素食

吃饭只吃七分饱,是十分有名的养生方法之一,汤教授认为,七分饱是最合适的饭量水平,既能保证身体能量的充分供给,还能有效减少身体的代谢负担。

此外,青色入肝经,肝脏喜欢绿色蔬菜,建议每天至少保证500g的摄入量,才能增强肝脏排毒代谢功能,逐步调整亚健康状态,提升免疫。

第二句:喝水是最便宜的抗癌处方

水是体内生理活动进程中,必须的主要元素,积极补水能够帮助增强细胞活性,提升机体抗病性,如果在平时喝水时,加一些护肝成分的小草本,效果会更好。

建议可以在喝水时泡一朵金菊源,菊花茶中含有谷氨酸、氨基酸、水苏碱、硒元素等物质,医学研究证实,日常经常摄入这些元素,能够有效滋养肝脏,降低肝功能受损风险。

氨基酸:帮助加快肝脏的代谢速率,在肝脏表面形成保护膜,减少病菌入侵。

硒元素:能够修复受损肝细胞,提升肝脏的排毒能力,是国际承认的抗癌物质。

水苏碱:是一种抗氧化物质,能够抑制肝细胞凋零,抑制毒素在肝脏中积攒。

平日每天饮用2~3杯,开水冲泡金菊源,帮助提升肝功能,减少体内毒素入侵,守护机体健康。

第三句:走路、买菜这些小事,也可以成为抗癌处方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提倡大家每天做做运动,可以是散步、骑车、太极拳等,适量的有氧运动能够帮助加快身体代谢,促进代谢杂物排出,此外,运动还能够激活肝细胞活性,加快自我修复进程,提升身体免疫力。

参考资料:

[1] 姜明月.肝脏是抗癌的首道防线[J].健康与营养,2013,14(3):12-16

[2] 张中华.肝脏日常护理方法有哪些[J].养生和健康,2013,14(3):12-16

[3] Hanahan, D. and R.A. Weinberg, Hallmarks ofcancer: the next generation. Cell, 2011. 144(5): p. 646-74.